浙江省統計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索 引 號: | 12330000727183266J/2025-00076 | 主題分類: | |
| 發布機構: | 省統計局 | 公開日期: | 2025-02-19 |
| 文??號: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25-00076
省統計局
2025-02-19
浙江省統計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2025-02-19 10:45
來源: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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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24年,浙江省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標對表《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各項目標任務,縱深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發展新成效。
一、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統計法治建設全過程各方面
始終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旗幟鮮明講政治作為統計工作第一要求,在法治軌道上深化統計現代化改革,確保統計工作在黨的領導下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行。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抓實走深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宣傳研究闡釋和貫徹落實,同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同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密結合,引導廣大統計黨員干部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統計法治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認真履行統計法定職責,嚴守統計法律底線。局主要負責人在中國信息報刊發《弘揚法治精神 譜寫新時代浙江統計新篇章》署名文章。省領導在浙江日報刊發《深入學習貫徹新修改〈統計法〉不斷推進浙江統計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署名文章。
(二)健全黨領導統計法治建設制度機制。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修訂《浙江省統計局全面落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實施辦法》,局黨組適時聽取全年全省統計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強化局黨組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領導作用,科學謀劃制定《浙江省2024年統計法治工作要點》。局主要負責人多次主持召開局黨組會議、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專題學習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黨紀制度,研究部署重大統計法治工作。2024年全省統計法治工作會議對深入學習貫徹執行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推進全省統計法治建設再突破再提升作出全面部署。
(三)全面提升統計干部法治素養。將深入學習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納入統計系統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作為各級統計機構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業培訓必訓內容和履職基本要求。在浙江省統計教育培訓在線學習平臺,更新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學習教育內容。邀請局法律顧問開展法律咨詢服務活動。在麗水市縉云縣舉辦浙江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頒布41周年紀念日宣傳活動,活動現場500余人、網絡直播5530余人參加。
二、聚焦經濟發展,全面依法履行政府統計部門職能
(一)聚焦統計監測分析提升,不斷優化統計服務質效。聚焦經濟發展態勢統計監測,強化數據分析解讀,定期組織經濟形勢分析研判。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三個“一號工程”、“三支隊伍”建設等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統計監測,協同做好2024年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聚焦數字經濟、民營經濟、“三新”經濟、新質生產力等統計監測,探索研究新質生產力統計監測評價制度方法、全口徑數字經濟增加值核算方案,深化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研究,完善“兩個健康”省級標準評價體系。
(二)聚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統計報表減負入選省直機關工委機關效能建設典型案例,經驗做法被國務院減負辦簡報刊發;協同建設的企業“最多報一次”改革項目入選國務院減負辦“強化企業服務 提升減負成效”典型案例和全省營商環境優化提升“最佳實踐案例”。
(三)聚焦嚴格依法執行統計調查制度,不斷優化統計調查項目審批管理。將統計調查制度嚴格依法執行情況作為統計執法檢查、統計督察重要內容。完成2025年擬調整的12個國家統計報表制度、繼續執行的7個省級統計調查制度修訂。深化政府統計調查指標白名單機制,強化對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管理,全方位監管涉企統計調查項目,提升部門依法統計意識。
三、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一)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案件。加強重點執法檢查,提升執法精準性。嚴肅追責問責。推動落實統計造假“一票否決制”。建立并及時維護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情況檔案,在省級統計督察中重點跟蹤檢查處分影響期內干部的考核、評價、任免和獎懲情況。
(二)發揮統計督察“利器”作用。積極配合國家統計督察工作,順利完成全省首輪省級常規統計督察,指導9個設區市組織開展市級統計督察。
(三)推動統計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同。嚴格落實《加強統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組織部門職能監督巡視巡察監督審計監督貫通協調的實施意見》,深入細化落實《深化紀檢監察監督與統計監督貫通協調的實施辦法》,協助省委組織部對新提拔任用的領導干部踐行正確政績觀作出評價,配合組織部門落實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觀偏差主要問題清單,向巡視部門提供被巡視地區和單位近年來統計監測評價信息和統計監督結果信息,向審計部門函詢被督察地區、部門統計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四、一體推進依法行政,著力提升統計法治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一)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嚴格按要求做好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征集、決定、公開等工作。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信息1469條,通過“數據浙江”平臺發布約20.9萬筆數據、訪問量10.6萬人次,通過“浙江統計”政務新媒體平臺全年發布圖文信息488條,辦理88件依申請公開事項。嚴格落實浙江省統計局合法性審查事項目錄清單》,依法開展合法性審查。
(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舉辦統計執法證資格培訓考試,全省143人考取執法證,通過率位居全國統計局系統第二位。組織全省統計法治工作會議、全省統計執法業務骨干培訓班,加強統計督察、統計執法檢查抽調人員管理,全面提升統計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將統計執法辦案合法性、規范性要求納入全省統計法治工作要點和省級統計督察重要內容。完善年底案卷評查工作機制。
(三)推進數字賦能統計法治建設。推進一體化統計監督應用,常態化管理各地各部門統計法定職責履行、防治統計造假工作、執法檢查等數據信息。靈活運用網上預警、智慧執法、量化督察、協同監督四大場景,持續推動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縱深發展。
同時,也清醒認識到,全省統計法治建設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利用統計造假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成效不明顯、防治統計造假成效不夠鞏固、省域一體化統計監督還未完成形成。下一步,省統計局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續加強統計法治建設,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在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浙江新篇章中彰顯統計擔當,展現統計作為。
一是強化防治統計造假剛性制度建設。修訂《浙江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實施細則》。推動《浙江省統計條例》出臺。第一時間制定貫徹落實中央防治統計造假剛性制度實施辦法具體舉措。
二是構建省域一體化統計監督。落實《關于強化統計執法監督與專業數據質量管控貫通融合的意見》。推進統計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同。建立健全統計監督結果反饋和通報機制,完善統計監督責任追溯機制,加快構建系統完整、協同高效、約束有力、權威可靠的一體化統計監督體系。
三是全面落實督察問題整改。以國家督察問題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自查自糾,全面提升全省統計數據質量。
四是深化統計法治宣傳。用好孫述濤統計造假典型案例,加強警示教育。打造統計法治宣傳“精品化”品牌。持續推動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學習宣傳,做好統計“八五”普法規劃終期檢查和總結驗收,探索普法成效量化標準。
五是提升統計執法精準化、規范化。進一步減少涉企檢查數量、頻次,同時提高執法檢查針對性、精準性,著力提升執法人員發現和查處重大統計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能力。修訂《浙江省統計執法文書參考樣式》,完善統計信用認定、公示、修復工作機制。